减免税收,扶持小微文化企业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4-03-10   

    一直以来,国家支持文化发展的经济政策,特别是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是文艺界高度重视的问题。两会期间,我们就此话题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听听他们的建议。

    “目前来看,我国文化产业总体赋税相对较高,建议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进行宏观调控,特别是对于那些中小企业,更应给予优惠的税收支持。此外,对于文化产业的一些合伙项目以及个体,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应有所减免,因为文化产业中个人的创新思维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基本因素。”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盛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孝义说。

    2013年6月,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把文化部增补为成员单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各种形式的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这体现了政府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视。据了解,有关方面正在共同起草制定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预计今年上半年就可以出台。当然,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并不代表税收减免政策“一刀切”,具体实施中要注意区别对待。

    全国人大代表、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景海认为,税收减免政策不能搞一刀切,要两条腿走路。“不是所有的文化企业都得减免税收,这也不太可能。应该对那些正在起步的微小企业,或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减免。另外,对那些具备文化传承功能、销售额却不是很大的个体或企业也要减免。”王景海举例说,在黑龙江省的农村,有一些从事剪纸、拼画、农民画等制作的家庭,每年的销量本来就不大,如果强行收税,他们可能入不敷出,一下就把生产积极性扼杀掉了。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化厅厅长郑晓幸坦言,文化行业大量存在的中小微企业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享受到多少税收上的优惠,严格意义上讲,是既没有限制的政策,也没有激励的政策,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些企业虽然生存能力比较顽强,养活自己不成问题,但是可能无法形成大的产业。而如何从政策、税收等方面引导和支持小微文化企业,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在郑晓幸多年来的议案中,都在呼吁尽快出台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加快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他也认为,要真正扶持和促进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仅仅依靠现行一些政策文本很难做到,必须通过法律层面来推动整个文化产业的有序发展。因此,他呼吁能够尽快研究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

    全国人大代表苏艳霞建议对文化企业实行补贴式鼓励,并制定鼓励标准。“补贴鼓励不但能够激发文化企业创业的积极性,而且还能避免偷税漏税。此外政府还应为文化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比如说支持企业‘走出去’、为企业吸引文化人才、为企业搭建营销平台等,只有这样,文化产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苏艳霞如是说。

    事实上,文化企业的税收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文化部在发展文化产业中高度重视的问题。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和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协调财政部专项资金的支持,制定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的扶持计划,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除了当下热议的文化产业,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交响乐团团长关峡则呼吁国家出台经济优惠政策时,可多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关峡称,当前我国文化赞助呈上升趋势,但存在着赞助不够活跃、赞助金额偏小、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等问题,并且已有的文化赞助多发生在通俗文化领域。“流行文化因其广泛的受众群体和灵活的演出方式可以使赞助企业达到比较好的宣传效果,容易得到赞助,而公益性文化事业由于受到活动方式、受众群体等方面的制约,对企业赞助的回报率较低,因此,社会力量赞助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意愿普遍不足。”关峡说。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但国家对文化事业单位税收减免和鼓励社会捐赠方面仍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关峡希望国家能出台政策,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对文化事业单位的捐赠款直接抵扣所得税,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的热情,从而弥补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关峡还建议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加大公益性演出补贴,使人人都能平等进入、参与并享受文化,同时促进国际文化交流,遴选优秀剧(节)目组织世界巡演,快步“走出去”,进一步提升中华文化的世界影响力。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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