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热议文化金融合作新政出台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4-03-28   

    3月25日至26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在江苏无锡召开了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这是2010年九部委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跨部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文化金融会议。来自全国文化系统、金融系统、财政系统的200多位代表围绕着如何深入文化金融合作展开讨论。

    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在这次全国文化金融会议上,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文化领域和金融领域关注的焦点。

    《指导意见》发布4年来,我国文化金融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信贷余额已达1574亿元,较年初新增419亿元,同比增长36.28% ;185家文化企业注册发行的债券余额已达2878.5亿元;77家文化企业在沪深两地资本市场上市。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型的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57只,募集规模超过1350亿元。另一方面,在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将文化金融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格局。在此背景下,《意见》的出台显得及时且必要。

    据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介绍,《意见》吸纳了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经验与成果,结合当前金融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意见》没有再过多重复以往金融单方面支持文化产业的诸多具体事项,而是从促进文化与金融的对接与合作角度对今后工作提出指引,重点是体现出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新趋势、新需求、新做法,着力在文化金融的瓶颈环节、薄弱领域下功夫,体现文化金融合作的开拓创新。

    “《意见》既提出了深化文化金融合作的制度安排,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并对进一步拓展工作留有政策空间。”刘玉珠表示,《意见》有几个亮点值得关注:建立了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大财政对文化金融的扶持力度,推进文化金融在重点领域的实施,重视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模式,创建文化金融合作实验区。

    业界热议文化金融融合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在文化与金融合作方面也有一些创新成果,如国家开发银行支持西安大明宫项目建设、中国进出口银行助推云南文投“走出去”、中国工商银行为华侨城创新融资产品等。但是由于文化产业自身具有轻资产、难评估的特点,文化企业总体来说融资不易,尤其是小微文化企业。而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近130万文化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是小微企业。由此可见文化金融发展的难度以及深度融合的重要性。也因此,对于此次会议的召开和《意见》的发布,参会代表反响极其热烈。

    对于国内首家成立文化金融事业部的中国民生银行来说,遇到了不少困难,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文化金融合作经验,在民生银行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副总裁万晓芳看来,虽然目前文化产业受政策扶持,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结构还不尽合理。文化企业发展还主要依靠自由资金和社会资本的投入,金融对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比较有限。

    对于文化金融现状,湖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副处长吴红敬表示,从湖北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情况来看,存在信贷门槛比较高、缺少创新做法等问题。一方面,由于投入产业的不对称性和消费市场的不确定性,文化产业表现出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可供借鉴的业务经验和风险参照体系,整体比较审慎。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间缺乏高效、便捷的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由于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文化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服务之间无法实现快速对接,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运营情况以及文化产业项目缺乏足够了解,对项目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导致银行信贷投放难以及时跟上文化企业的现实需要。

    “文化企业较其他行业的企业可能更缺乏风险意识,而保险业非常看重风险评估。如果企业本身不是特别注重风险控制的话,不管哪项金融服务都很难完全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助理杨慧晶建议,建设一个综合的金融服务平台,把一些金融服务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进行对接。

    对于其他行业所提的文化与金融合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风控难度大等问题,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谢国庆表示认同,他认为,除此之外,文化企业信用评估也是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融合、创新是关键

    “创新”“融合”是与会代表经验交流中的两个关键词。自2010年九部委《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文化企业和金融领域双方都在探索文化金融的合作模式,但是金融和文化融合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需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等。

    在创新文化金融合作模式方面,与会的各家银行代表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宋慧中表示:“文化和金融业的融合在国内是一项刚刚起步的工作。”他站在银行的角度提出,要建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文化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根据不同文化产品的盈利能力,细化文化金融体系的政策和标准;明确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既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对于文化产业的支持,也有利于银行调整自己的政策跟进要求。另外,由于文化产业包括影视、动漫、艺术品等十几个细分行业,有银行业代表建议建立研究平台,设立研究机构,在推动金融扶持时加以区别。涉及到小微企业,银行希望有一个担保平台以及贴息贷款的支持,对银行贷款的落地进行支撑。

    按照三部门新出台的《意见》,除了金融机构,财政部也将在促进文化金融融合中扮演重要角色。据了解,为鼓励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相结合,中央财政将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管理,建立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对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项目进展正常、按期还款付息的信贷项目给予贴息。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中央财政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4.61亿元,对中广传播集团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示范点及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等92个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撬动银行贷款约770亿元,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本次会议上,财政部文资办主任王家新透露,今后,财政部将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和拨付方式、使用方式进行变革,真正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中起到撬动作用。

    源自:中国文化报

 

版权所有 © 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 Allright Reserved 2013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大街142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86050100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1786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3205号